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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科普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准备要做好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9-18    文字:【】【】【

      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四十一条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要把阳台、平台、屋顶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理掉,预防可燃物引燃周边物品发生火灾。

      二、不要购买擦炮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以及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三、不要在家中大量存放烟花爆竹,更不要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者提供储存场所;

      五、不要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请向当地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举报。

      2、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3、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

      4、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更不能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5、不燃放非法生产或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不超量购买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存放要小心,不靠近火源,不暴晒;

      6、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和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

      7、燃放期间,居民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要关窗户,不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避免引起火灾;

      烟花爆竹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特殊爆炸物品,极易受温度、环境和人为等因素的影响,非法销售和运输烟花爆竹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易造成人员和财产损伤。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切勿以身试法。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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