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菜单
  • 注册
  • 登录
  • 招商
  • 公司简介
     
     
     
    新闻中心
    文章正文
    警方提示: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7-23    文字:【】【】【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4日 00:24进入复兴论坛来源:新华网手机看视频

      新华网福州1月22日专电(记者郑良)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消息,提醒公众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正规厂商生产的有警示语和燃放说明、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个人不要违规购买、燃放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注意事项,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书以正确、安全的方式小心操作;切勿拿在手中、更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燃放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临时存放烟花爆竹,要远离火源,以免引起烟花爆竹自燃;林区、农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柴草垛、树林,以免引起火灾。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5 欧陆注册舞台焰火平台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