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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崇文烟花爆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大庆市崇文烟花爆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因防火检查表日期超前,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没有做到如实记录,被大庆市大同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防火检查表日期超前,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没有做到如实记录。主要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询问笔录、责令改正指令书。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庆市崇文烟花爆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