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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的“禁”与“放”考验城市治理“绣花功”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6-15    文字:【】【】【

      近日,全国法工委经审查认为,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连续过了几个“寂静的春节”,很多人怀念“爆竹声中一岁除”的热闹氛围,期待从传统民俗的回归中寻找记忆中的“年味”。基于这样的社会诉求,重新审视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回望这些年相关政策因时因势的演变,不仅及时,而且很有必要。【详细】

      地方出台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法规,多出于防治环境污染、降低安全隐患等目的。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社会没有形成普遍共识。不少公众认为,过年放烟花爆竹有辞旧迎新的寓意,是传统文化,不应说禁就禁;同时,全面禁售禁燃会对相关行业造成冲击。此外,尽管有关法律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但并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详细】

      那么,一些地方为何要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呢?主要原因可能是懒政思维。因为烟花爆竹的生产、出售、燃放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密切相关,管理起来难度不小,而全面禁售禁燃的“一刀切”做法最省力。可这样一来,有关部门过年安心了,春节的年味儿却淡了,群众自然会给出差评。【详细】

      其实,政策本身就是社会互动交流的产物。从“禁燃”到“限放”,体现的是认知水平和治理能力的不断进步。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空气条件、环境容量、人口密度、风俗习惯相差较大,不应该“一禁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而是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民俗文化等因素,找到公众需求和社会管理的平衡点,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这既考验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水平,也依赖市民规则意识的提升。【详细】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优秀的传统文化需要传承沿袭,老百姓对春节习俗的体验感也应得到满足。一方面,各地要对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适时调整燃放时段和区域,引导大家科学合理地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要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从而有效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影响,减少不当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详细】

      期待更多地方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倾听民众呼声,基于科学和法治推进形成负责任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做好精细化的管理,以文明年俗守住记忆中的“年味”。【详细】

      @我在芳菲路口想你:城市居住人口密集的地方最好还是要有指定燃放区域和燃放时间,这样不给消防和环卫添太多麻烦,也能保障老人病人的休息。

      @小一的乌托邦:实事求是地讲,大城市放烟花爆竹确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空气污染也不是谁都受得了的。

      作为充满仪式感的传统民俗,“燃放烟花爆竹”不该完全从节日的记忆里消除;随着人们环保和安全意识的提升,“禁放”也确有其合理之处。如何在“禁”和“放”之间寻求平衡,考验着城市治理的“绣花功”。其实,找回久违的“爆竹声”,与保护环境、保证安全并不冲突,关键是要把握尺度、合理规划,兼顾群众的各类需求。在辞旧迎新的时刻,我们期待能有更多从“一禁了之”到“有序燃放”的举措照亮夜空、温暖人心。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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